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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将提高医保补助标准 每人每年280元

发布时间:2013-01-25  来源:海峡都市报
摘要:这二十一项实事主要有——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从2013年起,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40元提高到280元。

  本报讯 省委省政府日前研究决定,今年将继续为民办二十一项实事,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合力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单位认真抓紧实施,科学安排进度,加强统筹协调,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这二十一项实事主要有——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从2013年起,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40元提高到280元。

  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13年起,将农村低保标准由现行的家庭年人均收入1800元提高到1900元。

  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在对中等职业教育一年级学生(含非全日制)继续实施免学费教育基础上,将免学费范围扩大到二、三年级所有全日制在校生。

  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府补助标准。从2013年起,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府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5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0元。

  推进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继续开展肉品、农产品、水产品、进口葡萄酒及食品加工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新增试点企业,实现猪肉、蔬菜、水果、食用菌、生猪、家禽、茶叶、主要水产品、进口葡萄酒、预包装食品及部分加工食品在试点区域、试点企业、试点环节的质量安全可追溯。

  另外,还有新增公办幼儿园、新增儿科妇科床位等多项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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