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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以改革创新推动农村集体经济转型发展(2)

发布时间:2013-11-06  来源:广东农业信息网
摘要:三、东莞推动农村集体经济转型发展的探索实践 近年来,东莞把农村集体经济转型发展作为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的重中之重,坚持科学谋划,统筹兼顾,着力破解传统发展难题,探索科学发展新路,激活农村发展活力。

  三、东莞推动农村集体经济转型发展的探索实践

  近年来,东莞把农村集体经济转型发展作为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的重中之重,坚持科学谋划,统筹兼顾,着力破解传统发展难题,探索科学发展新路,激活农村发展活力。

  一是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农村集体经济质量效益。推进租赁经济高级化。出台对镇村引资、村制造业纳税大户和村重点项目税收等奖励政策,设立1亿元的镇村产业升级补贴奖励专项资金,鼓励集体引进上规模的优质项目,促进集体物业升级。鼓励镇村用好“三旧”改造优惠政策,大力推进高层工业楼宇建设和改造,支持建设市场、商铺、写字楼等高档物业。推进投资方式多元化。支持镇村以土地、物业和资金等资源,通过信托、合作、入股、投资基金等方式,参与城市开发、产业投资和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农村集体从注重集体资产的物质形态管理向注重价值形态管理转变,从资产管理向资本运营转变。麻涌等7个镇59个村集体参与信托投资,委托金额5.86亿元,累计实现收益3935万元。推进开发建设集约化。按照“市镇主导规划开发、市镇村分享发展成果”的经济发展与利益分配原则,大力推进市镇村统筹招商、统筹用地、合作开发、三级利益分成等统筹发展模式,引导镇村共同开发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都市农业、现代服务业,逐步形成集约建设、统筹发展格局。鼓励镇街一级通过“统一规划建设、统一经营出租,产权独立、收益归村”的形式统筹建设集体物业项目,形成规模效应。推进经营管理专业化。鼓励有条件的村组探索推进集体经济组织公司化改造,逐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聘请职业经理人、专业运营团队负责集体资产的经营。

  二是规范资产管理,防范化解农村集体经济风险。围绕“增资减债、增收节支、增效堵漏”的目标,着力加强监督管理,推动集体经济运营公开化、透明化、规范化。严格资产管理。采取直接合并、设置分社、组财村管等方式,推动集体经济从村组两级管理向村一级管理过渡、从分散发展向统筹发展转变。建立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平台,集体资产、资源需要通过出租、出让、转让等方式发生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的,必须通过交易平台进行。目前,已有18个镇组建交易平台,17个镇开展交易,共受理交易1334宗,成功交易1065宗,成交金额22.2亿元,溢价率12.9%。建设农村“三资”监管平台,建立连通市、镇、村、组四级的分布式网络监管系统,对集体经济组织的合同兑现、集体开支、股权管理等进行全程动态监控。严控债务风险。实施镇街政府性债务风险分级管理,建立村组债务台账,实行“下审一级”制度,集体借款须经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经镇街审查。开展村组清产核资,加大应收账款追收力度,降低集体运营风险和资金成本。目前村组两级平均资产负债率19.2%,总体处于安全范围。严控福利开支。按照“效益决定分配,盈利共享、风险共担”原则,完善与集体经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分红分配机制,建立健全股东分红增减机制,严禁举债分红。合理编制集体经济组织年度预算,严控聘用人员规模、办公用车成本,减轻集体经济支出负担。

  三是完善体制机制,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动力。坚持试点先行,探索创新村级发展体制机制。推进“政经分离”。村(社区)自治组织从集体资产经营和经济运营中退出,不直接参与任何经济经营活动,集体经济组织实行独立运作,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市场经济实体,实现村级政务、自治事务和集体经济“三分离”。调整村(社区)规模。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对109个面积小、人口少、经济总量不大的村(社区)进行撤并,建立管理幅度、难度与管理能力相适应的村(社区)社会管理网络,整合生产要素,优化资源配置,增强村级自我发展能力。推动股权制度改革。规范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的继承、转让、赠与等流转原则和程序,探索有偿购股、项目入股等有序流转方式,拓宽入股渠道,因地制宜化解疏导新增人员集体股权诉求。完善社会管理体制。在条件成熟的地方设立社区政务服务中心,承接上级交办村(社区)的行政和公共管理任务,逐步剥离村(社区)承担的行政和公共管理职能。投入近1亿元建成55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搭建居民参与社区自治的基础平台。建立政府购买村(社区)工作服务制度,积极培育发展各类社会组织,推动公共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和市场化运作。

  四是坚持统筹协调,确保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发展。强化全域规划建设。实施全域城市化战略,全盘考虑、全面统筹全域发展规划、基础设施、产业布局、社会事业、公共服务和管理体制,加快城乡空间布局融合、基础设施对接和重要资源共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在东中西部规划打造粤海高端装备产业园、松山湖大学创新城、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三个增长极,整合提升市属四大园区等重大发展平台,提升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推进区域协调发展。以水乡地区“10镇1港”为试点,探索以经济区域概念加强资源要素整合,通过构建新的利益平衡机制,加快基础设施、产业布局、基本公共服务、城乡规划和环境保护“五个一体化”,推动“行政区经济”向“经济区经济”转型。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市财政每年安排7亿元用于市对镇街均衡性转移支付,安排2.4亿元用于欠发达村(社区)公共管理补助,安排2.4亿元对村(社区)实行生态补偿,安排1.7亿元用于市内“双到”扶贫,安排1.5亿元用于“三旧”改造土地税费返还。统筹基层公共服务。着力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基本公共服务经费统筹,设立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专项资金,补助村(社区)治安、环卫、行政管理等公共服务开支。2013年,市镇财政补助金额达12.2亿元。

  经过积极探索和不懈努力,东莞市农村集体经济转型发展取得了初步成效,形成了良好势头。一是资产持续增长。截至2012年底,全市村组两级集体总资产比2008年增长11.3%,村均2.3亿元;净资产增长16.1%,村均1.8亿元。二是收入不断提高。村组两级总收入比2008年增长9.9%,纯收入增长9.8%,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47.6%。三是结构更加优化。在2012年155亿元总收入中,物业出租及相关收入、利息等其他收入分别占72.4%、12.2%,比2008年下降1和1.5个百分点;直接经营收入、投资收益分别占8.9%、4.9%,比2008年提高0.1、0.4个百分点。四是发展逐步均衡。市属89个欠发达村两级总资产78.7亿元,比2008年增长29.3%,其中净资产54.7亿元,增长42.2%,分别高于全市18和26.1个百分点;经营总收入6.1亿元,增长19.0%,其中经营纯收入2.7亿元,增长55.2%,分别高于全市9.1和45.4个百分点。

  在推动农村集体经济转型发展的实践中,东莞深刻体会到:必须坚持顶层设计、政策引导,把农村集体经济转型发展放在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推动城乡一体发展布局中去考虑、谋划和推进,切实强化顶层设计、政策配套、协同联动,才能有效破解转型发展中的难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试点先行,分类指导,不设立统一标准,不搞“一刀切”,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和引导各地解放思想、敢闯敢试,积极探索各具特色的农村集体经济转型模式和发展路径,才能取得转型升级的实际效果;必须坚持着眼长远、勇于变革,忍住“缺氧”阵痛,牺牲暂时利益,加强资产管理,严控举债分红,勇于破解现有利益格局制约,才能为长远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必须坚持加强统筹、促进协调,建立健全有利于整合资源、统筹发展的市场机制、合作机制、互助机制、扶持机制,以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成效促进城乡区域更加均衡协调,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于民,才能推动经济社会加快迈入科学发展的轨道。

  党的十八大提出,“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壮大集体经济实力”。下来,东莞将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关于农村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全力以赴推动农村集体经济转型发展,加快实现总量、质量、均量同步提升,速度、效益、结构有机统一,为推动东莞尽快迈过转型升级“爬坡越坎”阶段、加快实现高水平崛起提供动力、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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