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关于2013年全省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评查情况通报》(黔农发【2013】218号)文件通报,绥阳县办理的“未按照种子生产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种子案”处罚案卷被评为2013年全省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截止目前,该县农牧局已连续两年获此殊荣。
2013年,绥阳县切实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在全县先后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季行动,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大力开展甲胺磷等高毒禁用农药进行专项检查,抽检种子、农药、兽药、肥料的质量和标签,确保农资市场安全有序。
全年共出动农业综合执法人员543人次,执法车辆148台次,依法检查农资市场140个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单位1029家次,检查养殖场95家次、种植基地55家次,查获不合格农资6694.2公斤,其中:种子264公斤、农药12公斤、饲料6415公斤、兽药3.2公斤,货值12360元,立案24起,已办结23起,罚款4.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81.2万元,为农民追回损失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