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正式启动,为加快补贴工作进度,呼和浩特市及各旗县区农机管理部门多方联动,确保补贴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根据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做好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内农牧机发〔2016〕227号)规定,2016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主要用于2015年已购机农民的补贴,并按照2015年度有关政策及补贴标准执行。为此,各旗县区农机管理部门认真统计2015年购买但未享受补贴的农户及机具信息,积极与经销企业联系,对2015年已购机农民还没有进行登记的,尽快到所属旗县区农机管理部门进行登记,确实保障购机户利益,做到无一差错。
二是认真做好2016年补贴机具登记工作,见购机者本人、见机、见票,在身份确认、信息录入、材料审核等环节做到专人负责,各尽其责,同时对符合补贴要求的及时录入补贴管理系统。
三是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启动“定额+比例”机制,即个别机型补贴额高出其销售价格39%的,补贴系统自动以39%单独测算确定该机型的补贴额,确保补贴资金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