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第七师一二八团六连连长李建设对棉花测产小组说:“每十亩地取一个样点进行鉴定、不足50亩地的不得低于5个点,产量鉴定每个样点面积设定位0.01亩,不得擅自加大或缩小鉴定规定的亩数……”
为确保棉花测产的准确性,该团制定多项措施加强棉花测产工作。
一是认真组织,落实责任,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展开测产工作。
二是该团各单位成立了以书记、连长为组长,副职、业务和职工代表为成员的棉花种植面积核定和产量鉴定领导小组。
三是要求每十亩地取一个样点进行鉴定、不足50亩地的不得低于5个点,产量鉴定每个样点面积设定位0.01亩,不得擅自加大或缩小鉴定规定的亩数,不得参杂人情关系,不得瞒报虚报鉴定数据,最终测产结果误差率不得超过5%。
四是产量鉴定结束后要有连队主要领导、承包户签字确认,测产小组测产出的数据必须有测产组长和各条田承包户签字方能有效。
五是测产出的结果必须张榜公布以接受群众的监督。最终由团检查小组抽查面积核定和产量鉴定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