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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土地政策的好处都给谁了

发布时间:2016-12-15  来源:《供给侧改革:下一步怎么办》
摘要:编者按:中国现行的土地政策形成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已经无法满足当前的需求,改革势在必行。当前“弊大于利”的土地政策,好处都给谁了?土地政策改革,究竟应该如何改?推行改革试点的地区,为何没有出现预想的效果?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在《

 

  编者按:中国现行的土地政策形成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已经无法满足当前的需求,改革势在必行。当前“弊大于利”的土地政策,好处都给谁了?土地政策改革,究竟应该如何改?推行改革试点的地区,为何没有出现预想的效果?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在《供给侧改革,下一步怎么办》中给出了答案:开放土地市场。

  现行用地制度,好处都给谁了?

  地方政府独家征地、独家卖地,获得土地出让收入这样一种土地利用和土地收益分配模式,基本上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逐渐形成的。其背景,一是城市化的加快发展使建设用地的需求不断增加,二是随着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中央政府扩大了在国家财政收入中所占比重,地方政府收入份额减少,使之迫切需要开辟新的财源来支持其经常性和建设性支出。

  这种模式从2003年开始,进入了快速扩展阶段。2003年国务院和省级政府批准的建设用地合计42万公顷,是2001年(16.7万公顷)的2.5倍。当年出让土地成交价5421亿元,是2001年(1296亿元)的4.2倍。随后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收入从数千亿元规模一步步扩大到数万亿元规模。2014年,财政部统计的全国土地出让收入4.29万亿元,相当于当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7%,相当于当年全国GDP的6.8%。

  从经济和社会角度客观评价,这种模式有利有弊。

  利之一,是地方政府土地出让收入的迅速增加,满足了地方政府扩大投资支出的需求。扣除征地成本后,土地收入大部分用于地方投资支出,扩大了投资规模,支持了地方基础设施建设。

  利之二,是地方政府用行政性手段征地,避免了土地买卖双方反复讨价还价,项目久拖不决的情况,加快了基础设施建设的速度,对经济发展发挥了有力的推动作用。中国基础设施建设说干就干,投资快,见效快,令很多国家羡慕,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此。

  弊大于利,为何不改?

  但这种模式的弊端也很明显,而且弊病越来越严重。

  弊之一,是侵犯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但政府征用农村的土地,并不需要按土地的市场价格向农民付费,只需付征地补偿款,通常远低于土地市场价格,甚至强拆强迁的现象。失地农民在领取了征地补偿款的同时,也失去了原来的生活基础,如果找不到就业机会,就可能生活无着。

  弊之二,是一些地方政府在土地利益和政绩动机的推动下,过度鼓励房地产开发,使许多城市出现房地产大量空置,不仅造成资源浪费,经济效益下降,还占压了大量银行资金,推高了杠杆率。

  弊之三,是地方政府独家征地、独家卖地,垄断了地源,排除了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市场竞争,必然抬高地价,进而抬高房价。这大大提高了中、低收入居民的生活成本,阻碍了中等收入群体的形成和扩大,严重影响收入分配。城市商业服务业的高房价和高房租,还抬高了商业服务业的成本和服务价格,从而将高地价、高房价的负担转嫁给广大普通消费者。

  弊之四,是土地资源由地方政府支配,失去了市场机制使资源配置优化的功能。地方政府除了高价拍卖住宅用地和商业用地,常常会为了刺激当地工业发展,在招商引资中低价或免费供地,也会浪费大量土地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土地价格的扭曲也鼓励了过度投资,助长了产能过剩,同时造成企业间苦乐不均、不公平竞争。

  弊之五,是靠权力配置土地资源,使一些政府官员能够对有利益关联的开发商优先、低价供地,少收土地出让金,或以公益性用地名义变相搞房地产开发,获取巨额回扣。近年来揭露的许多贪腐大案要案,相当大比例与土地或矿产资源的配置有关。

  上述土地利用模式,已经成为近些年来经济结构失衡的一个主要症结,弊已远远大于利。我国经济目前的结构失衡,主要表现为产能过剩、房地产库存过大、杠杆率过高、效率下降严重、有效供给不足。而这些都与现行土地制度有关,迫切需要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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