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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鼓励农民“退宅还耕”

发布时间:2008-03-07  来源:新华网陕西频道
摘要:新华网陕西频道3月6日电 在陕西农村,越来越多空心村的出现对建设用地造成了浪费。最近陕西省制定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农民放弃宅基地进城镇落户,推进农村宅基地复垦整理、恢复耕地。 据陕西省国土资源厅统计,截至2006年底,陕西省建设用地总面积为80.55万

  新华网陕西频道3月6日电  在陕西农村,越来越多“空心村”的出现对建设用地造成了浪费。最近陕西省制定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农民放弃宅基地进城镇落户,推进农村宅基地复垦整理、恢复耕地。

  据陕西省国土资源厅统计,截至2006年底,陕西省建设用地总面积为80.55万公顷,其中农村宅基地占地面积为52万公顷,占全省建设用地总面积的64.6%。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活条件的改善,许多村民将新居迁建到交通沿线或新村规划区,原有旧宅基地被废弃或闲置,有的村庄整村搬迁,遗留个别困难户在原地居住,形成了“空心村”,这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不断增加。

  为切实保护耕地,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制定了《关于推进农村宅基地复垦整理促进新农村建设的意见》,要求各级政府保证宅基地复垦整理资金足额到位。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农民 放弃宅基地进城镇落户。

  农民放弃宅基地后,不影响其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益,不影响其原作为农民身份享有的原有政策待遇。对已在城镇购置商品房定居或愿意进城镇规划区定居,并自愿退宅还耕且以后不再申请新宅基地的农民,按其退出合法宅基地的面积确定一定标准给予奖励,奖励方式可进行一次性货币奖励或定期给予养老生活补助。复耕后的宅基地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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