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让群众对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有进一步的认识,2016年8月10日,勐养镇在跳坝河村委会召开了关于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的群众大会,市林业局退耕还林办主任、勐养镇政府相关领导、镇林政资源管理站负责人、跳坝河村委会负责人、各村民小组主要领导及跳坝河村小组村民等4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就云林联发〔2015〕27号、云发改西部〔2015〕1118号文件及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并对前期工作中群众所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了解答。
通过此次群众大会的召开,群众对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有了更新的认识,也为后期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据悉,新一轮退耕还林必须遵循农户自愿原则由农户自行申请,申请地块严格限定在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对于有争议的、权属不清的、没有纳入二轮农村土地承包的、当年发生毁林案件的和已纳入其他年度退耕还林地块的一律不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标准为1500元/亩,补助资金分三次下达,第一年800元/亩(含造林费300元)、第三年300元/亩、第五年400元/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