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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打造农民工幸福就业家园

发布时间:2013-03-04  来源:南昌日报
摘要:农民工群体幸福感,是衡量社会和谐程度的重要晴雨表。我省从就业创业、权益维护、家庭服务业等方面入手,致力于留住返乡农民工。目前,农民工省外就业呈现向省内回流的趋势。

农民工群体幸福感,是衡量社会和谐程度的重要晴雨表。我省从就业创业、权益维护、家庭服务业等方面入手,致力于留住返乡农民工。目前,农民工省外就业呈现向省内回流的趋势。

省外就业呈现回流趋势

“不出去了,以后就在家乡就业。现在家乡就业环境好了,薪资待遇也提高了不少,在家门口就业是个不错的选择。”在2013年我市春风行动启动现场,来自新建县的农民工张华对记者说,春节过后,很多老乡决定留在当地就业。

到2012年底,全省农民工756.3万人,其中省外就业522.7万人。近3年,省外就业人数分别为518.8万人、512.8万人、522.7万人,而省内就业分别为199.5万人、220.9万人、233.6万人。省外就业呈现向省内回流的趋势。

为了提升农民工的就业率,我省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就业专项服务活动,为农民工送政策、送信息、送服务。针对农民工聚集、自发形成的劳务市场服务管理难到位的问题,南昌市在全国率先成立散工劳务超市,创新了社会管理模式。

家庭服务业每年新增就业5万人

我省将家庭服务业作为农民工就业的重要渠道切实抓好。今年起,我省家庭服务业每年将新增就业5万人,成为吸纳困难就业群体、新生代农民工群体就业的主渠道之一。每年实现培训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3万人,从业人员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法律援助为农民工挽回损失

我省积极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等系列制度,有效遏制了农民工工资拖欠现象。2012年,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监察机构共为4.52万名农民工追讨工资1.47亿元。

同时,我省还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农民工因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予审查经济条件、免费提供法律援助。

外省籍农民工子女就地高考

我省将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中小学建设发展规划和财政教育经费预算,基本做到所有公办中小学向农民工子女开放。

据了解,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江西省高中阶段具有一年以上学习经历并取得学籍的,可在江西省就地报名参加高考,并享受与江西省户籍考生相同的招生录取政策,自2014年开始实行。政策对随迁子女父母的职业、住所、社保都未作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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