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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正式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工作

发布时间:2013-08-14  来源:人民网
摘要:据了解,新农合大病保险是指市辖区内所有参合农民,患大病住院发生高额医疗费用,按规定获得新农合补偿后,对超过13000元的合规医疗费用,按照“不低于55%、累进递增”的比例,给予的“二次”补偿。

人民网石家庄8月14日电 (杨文娟)据市发改委网站消息,唐山市8月8日正式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工作。自此,全市480.2万参合农民每人年可报销的医疗费用总额提高至40万元。其中,新农合报销封顶线为10万元,大病保险报销封顶线为30万元,市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现“出院即报”。

据了解,新农合大病保险是指市辖区内所有参合农民,患大病住院发生高额医疗费用,按规定获得新农合补偿后,对超过13000元的合规医疗费用,按照“不低于55%、累进递增”的比例,给予的“二次”补偿。

为更好地服务参合农民,本着“人数相近、次均住院费用相近、大病发病率相近”的原则,全市参合农民按照县域划分为两组,A组包括丰润区、迁安市、丰南区、滦南县、路南区、迁西县、芦台开发区,参合总人口239.8572万人,B组包括遵化市、玉田县、乐亭县、滦县、汉沽开发区、曹妃甸区、路北区(含高新区)、开平区、古冶区,参合总人口240.3899万人。经过多部门的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以及专家组的严格评审,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中心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公司唐山分公司分别中A、B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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